1)第二十四章:先生_竞芳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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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“姑娘,今天可比往日冷得多了。穿这件织锦棉褂子好不好?”

  春雨把新挑出来的冬衣拿到芳菲面前,芳菲伸手捻了捻衣裳的厚薄,便点头同意。

  “行,就穿这个吧。”

  芳菲对于穿戴并不太讲究,只要得体舒适就行。

  不知不觉间,就到了穿冬衣的时候了……日子过得真快啊,她到闺学上课已经一个月了。

  人际关系且不去说它,单单这些课程,就已经足以让芳菲费尽心力了。虽说在闺学上课的都是些十来岁的小女孩子,对于芳菲而言那些课程可比她在大学里学的都要难——她上辈子哪拿过针线啊!凭着这身体原主的模糊记忆,芳菲私底下摸索了很久,才勉强掌握了些针线功夫,没有在刺绣课上露怯。其他的抚琴、书画等课程,也都不是那么好对付的。

  惠如和洁雅也没想到,这个人品出众的小妹妹居然会在这些方面表现平平。芳菲明知自己的水平还敢去闺学,自然也是想好了说辞的。她把自己凄凉的身世一说,又说自己从小病弱,日子都在病榻上度过,根本就没学过这些东西。

  二人越发觉得她惹人怜惜,反过来安慰她说女孩儿只要品德好,其他的东西都属次要,略略学一些就行了。

  春雨伺候芳菲穿戴整齐,又把一个暖得恰到好处的小手炉套好套子送到芳菲怀里。

  芳菲先到何氏房里请了安,陪何氏用了早饭,才带上春雨往闺学里去了。

  这官家闺学设在阳城府衙附近的一处幽静院子里,也是官家产业,环境清雅。

  果然今儿天气一变,大家就都穿上了夹棉的冬衣。一大群家境良好的女孩子待在一起,彼此间自然会有争妍斗艳的心思。所以一到这换冬衣的时节,更是人人都迫不及待的穿着新装来上学了。

  一屋子的红锦、紫缎、金绣……花团锦簇,直要把人的眼睛给耀花了。

  芳菲身上还有李氏的孝,就理直气壮的穿着素色衣裳。

  照惯例,女孩们在上课前总要说说话,聊聊天。今天大家穿戴一新,话题当然就一直围绕在她们的新衣上头了。

  “秦妹妹,你的衣裳怎么都没绣花?也太简陋了吧。”

  说这话的姑娘叫邵棋瑛,今年十二岁。在闺学里,除了知府千金龚惠如之外,就数她家世好。邵家是阳城本地望族,读书人不少,邵棋瑛的亲伯父在京城都察院任御史,和惠如的父亲龚知府是平级。

  所以往日在学里,邵棋瑛也是大家恭维奉承的对象。加上她本身姿容不错,家里又宠爱,便养成了傲慢骄矜的脾气。对于家世稍微差些的同窗,根本看都不看一眼。

  自从芳菲入学,她就看芳菲不顺眼。一个普通人家的女儿居然也混进闺学里,和自己成了同窗,这是她这种自命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情。所以她总是时不时要刺芳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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